第667章 奉一鸣的证据(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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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具体说说这个事情!”</p>

这名陪酒女叫小红,按照盛世欢颜酒吧的规矩,这些陪酒女就只能是在酒吧里喝酒,不能跟着客人出去的。这也是他们的一种潜规则,因为正是这些陪女吸引着客人来酒吧并进行消费,如果这些陪酒女跟着客人出去,相反就失去了吸引力,而且这些陪酒女也就不能安心工作,这样一来,酒吧就会失去客源。</p>

我之所以说这个就证明这个小红出去就已经是不正常了,因为正常的状态下她是不可能跟着谭欢欢他们出去,而她之所以跟着他们出去只有一个原因,那就是她出去的时候已经不正常,也就是说被下了药。</p>

之后的事情经过没有知道,但是鸿达国际酒店的监控显示小红进酒店的时候,就是这个谭欢欢和另外一个男子搀扶着她进去的,也就是说,这个时候,她完全失去了知觉。</p>

到了客房之后的情形我们只能去想象了,不过谭欢欢和这个男子却是在一个多小时候后离开的,早上查房的时候,结果发现小红已经死在了床上,而尸检证明死前她至少与两个人发生了性关系。</p>

当时是南江市刑侦支队出的警,后来就是以属地关系为由转到宁城县刑侦大队来接手这个案子,这样的结果您就可想而知了。</p>

林青云听了奉一鸣讲的,如果是去年的话,徐长云已经是南江市公安局局长,但是不知道这个刑侦支队的队长此时是不是莫韦勇了,不过这个倒是很快可以查清楚。</p>

当然这个事情,就算是莫韦勇,但是这个时候的南江市公安局还不是徐长云一人说了算,加上当时的南江市的局面也是非常微妙,所以出现各种意外都是非常有可能的。</p>

想到这里,林青云问道:“奉一鸣同志,你的手里可是掌握了什么证据?”</p>

他想着既然奉一鸣拿出这个事情来说事,那么他的手里肯定应该有证据才是。</p>

果然,奉一鸣说道:“这个小红的尸检结果我有一份复印件,但是至于原件还有没有,就不得而知了,不过这个原件应该还在我们宁城县公安局副局长兼刑侦大队队长吴为民的手里。”</p>

“吴为民?”林青云不由眉头一皱。</p>

奉一鸣一见,赶紧解释道:“之前吴为民还只是刑侦大队的队长,这个事情之后,他就成了副局长兼刑侦大队大队长了!”</p>

很明显,这是谭富仁对他的回报。</p>

林青云点点头,随即又问道:“奉一鸣同志,你可知道当时南江市刑侦支队是谁具体负责的这个案子?”</p>

“魏展鹏,他当时是南江市刑侦支队第二大队的副大队长,当时就是他出的警,吴为民也是和他交接的谭欢欢。”奉一鸣说道。</p>

“魏展鹏?”林青云脑海中没有这个人的名字,不过这个也很正常,他对公安局知道的情况很少,无非就是经常跟着徐长云的几个人熟悉一点,如莫韦勇和单梁勇等几个人。不过想起这几个人,林青云立即拿出了手机拨打了莫韦勇的电话。</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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