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十一章 新律法(2/2)

就连身边一起干活的人,都是充满着自信,两眼放着光芒,仿佛找到了某种目标。

哪怕是平日里,见到的巡逻的衙役,他们之间也是笑着打招呼。

完全没有先前的隔阂,真的像苏祁安说的那样,只要齐心协力,共同建设自己的家园,每个人都能做土城的主人。

每个人在这里,都实现了自己的价值,都找到了自己的价值,哪怕每天都是早出晚归,他们脸上都是挂着洋溢的笑容。

土城的回归统一,出力最大并非是苏祁安,反而是吴用、黄文彦。

这二人,对土城县的管理,规划,律法,建设,方方面面都出了大力。

苏祁安大部分都是在背后,默默的支持,具体到下面操作实施的,还是他们二人。

首先说吴用,吴用对苏祁安的尊敬,保护,支持,苏祁安是知道的。

在土城县回归后,苏祁安投桃报李,将整个土城县的管辖权,全部交给吴用。

在一县的治理上,苏祁安自问绝对没有吴用这般周到细致。

毕竟,吴用是一县县令,之前因为土城的分裂,导致吴用在很多事情处理上,都受到小祭司的限制。

现在,土城县回归统一整治,管理城内的治安、地段人口划分,赋税等等,交给吴用这个专业的人去做,苏祁安还是很放心的。

而黄文彦,主要负责城内人口的管理,以及制定各种适合土城县的条文律法。

虽然框架自然是大凉律法,可具体实施下来,却是多了许多新的东西。

就比如,土城县内,无论是凉人还是土著,都是一视同仁,一律平等。

无论任何人,有何种背景身份,只要在土城县内,触犯律法,绝不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全部按照条文律法处理。

光是这两条,就和大凉律完全不同,毕竟,他们听闻过一句话。

「权贵祭司犯法,与庶民不同罪。」

这条律法,别说在交州了,哪怕是放眼其他各州,这都是默认的规则。

起初对于这条律法,县内的一些豪门大户,还有些不屑。

在新律法出台不过三天,一位豪门公子,就直接违背了,他做的事也不大,无非就是吃霸王餐,不付钱而已。

放在之前,这都是小事,可接下来一幕,让所有人都震惊了。

治安军以最快的速度出动,立刻将此人拿下,送往县衙,最终按照新律法条例,直接处于三十大板。

好家伙,那

是真大,哪怕事后这位豪门家人亲自出面,表面弥补赔偿,还是免不了一顿板子。

这事闹的,让这位豪门家族颇为不满,直接往上去郡城,告吴用,说他公报私仇,动私刑。

而身为土城县的主人,苏祁安没有惯着他们,当场下命令,出动东山军,直接让这家豪门,限期搬出土城县,如若不然,他们会亲自动手。

谁都没想到,这看似不起眼的小小的事情,最后会闹啊的这么大。

而青城郡守得知这事的反应,最终只丢出一句话,「土城县苏侯爷,拥有最高控制权,本郡守无权过问。」

这话一出,相当于是认怂了,想想也是,苏祁安不仅是一方侯爷,更是代替小祭司,成为土城县的新主人。

甭管他是凉人,但改变不了的,是他拥有对土城县的最高控制权,这闹到哪里,都是这个理。

所以,最终这家豪门,知道吃了哑巴亏,也不敢在多说什么,以最快的速度,灰溜溜的跑了。

这事在土城县闹的沸沸扬扬,苏祁安也在此事后,丢下一句话。

「土城县无论是谁,一旦触犯新律法,一律依法处置,要是某些人觉得不适应,可以立刻离开土城县,本侯决不挽留。」

所有人很快明白了一个道理,这位苏侯爷,是铁了心要在土城县推广新律法。

新律法,他们并不抵触,反而十分拥护,毕竟,新律法维护的是他们的尊严,通过那件小事,他们知道,这个新律法,能够给他们做主。

他们再也不用像之前那样,惧怕豪门大户,只要有新律法在,他们这位苏侯爷在,生活在土城县,就有人替他们主持公道。

而这事过去没多久,苏祁安又下了一道命令,这命令毫无意外,再度在土城县引发轰动。

苏祁安决定在土城县内,展开一场全民扫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