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4章 撤诉的可能性(1/1)

晚上睡觉的时候,陈明的母亲把这两天的事情和自己刚出差回来的老公说了一遍。 “老陈,我总感觉冰冰那丫头带回来的那个李磊是个最大的隐患,虽然小明说他只是一个勤工俭学的大一新生岭西人而已。 但是你想想啊,姬家肯定是把我们家的情况跟他说了,而他不仅不害怕的立刻回羊城,反而还敢挑衅我。 只是有两种原因会出现这种事情,总这个李磊是个傻子,另一个就是有所依仗,现在怎么看都像是有所依仗啊。” 陈明的父亲听着自家老婆的分析,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因为李磊的信息和表现出来的行为太矛盾了,最终他叹了口气道: “当初我就不怎么同意你搞出这件事,毕竟我们和老姬还是有一定交情的,你们两在生意上一直也都合作得很愉快啊。” 陈铭的父亲刚说完,他老婆直接不愿意了,声量都大了不少。 “哦,现在来怪我了,我还不是为了你们老陈家。 哼,合作愉快?什么叫做合作愉快啊,他吃大头,我们吃小头,永远只能成为他的供货商。 如果能把姬家生意给吞并了,那么我们就能做大做强。 而这一次他公司的危机正好给了我们机会,凭什么不下手。 如果他愿意把冰冰嫁给小明,那么以后都是一家人还差不多,毕竟他们家没有儿子,嫁给了小明我有的是办法名正言顺的把它并入到我们的公司中” 看着越说越兴奋的妻子,陈明老爸也只能无奈,最终他淡定的道: “既然下定了决心,那就没有什么好犹豫的,一个大一的外地生能掀起什么波浪。 再说老姬做的事确实是违法了,那些人只要咬死了老姬隐瞒了事实,那么他集资诈骗的罪名跑不了。 所以不用管那小子那么多,你应该把更多精力放在你儿子身上吧,我感觉他的精神状态有点不对,今天又被打了。 再不好好看着我真怕他弄出什么乱子了” 姬家客厅,姬冰冰的母亲脸上的泪水在不断的往下流,而姬冰冰在一边不停的安慰,李磊则眉头皱了起来。 经过律师的两天奔波,这个案子最详细的资料,以及从姬冰冰父亲口中知道了事情的全部经过。 其实并不复杂,那就是因为几笔款子回不来,导致资金短缺,然后姬冰冰的父亲以许诺利息以及现有的新项目吸收了不少款项,总资金达到了1000万。 但是后面项目黄了,而资金已经投入进去,导致无法兑现,然后被人报警控告他集资诈骗。 “按照现在的资料,如果就这么开庭,那么非法集资诈骗罪肯定能成立,按照金额,判个10年8年很正常。” 这就是律师的结论,也才有了姬冰冰母亲的哭泣。 李磊想了想看向律师道: “吴律师,我想请教你一个问题,你说姬总大概率能按照集资诈骗罪来定性,可是为什么有人跟我们说他可以帮到姬总呢?” 听到李磊的话,吴律师眉头皱了起来,他并没有因为李磊年纪小,质疑他的话生气,因为是香姐让自己来的。 来了才知道自己要帮的人居然是这段时间非常红的歌星姬冰冰,而李磊能做姬冰冰的主,和香姐有联系,那么也不是他可以小看的人。 “李总,你把详细经过跟我说一下,并且把对方有这种底气的原因也说明。” 吴律师听完李磊的讲述后想了想后道: “我想我知道他们为什么敢笃定能帮到姬总了。 从本质上来讲姬总这个案件就是非法集资。 而非法集资里面又分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集资诈骗。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无权办理存款业务的单位或个人,采取非法方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或者是金融机构违反规定,以提高利率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而集资诈骗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是有所区别的,它的目的是占有所募集的资金。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人在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企图通过这种活动进行营利。 比如将所吸收的资金用于高利贷或者进行其它方面的投资,尚有付息的目的。 就犯罪行为而言,集资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使用诈骗的方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众财物的行为。 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则不以使用诈骗方法作为犯罪的行为。 集资诈骗罪的量刑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量刑重,集资诈骗罪最高刑有无期徒刑,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最高刑是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猜他们可能是想把姬总的案件定性为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达到减轻的目的,当然在活动活动,也不是不不可能被撤诉。” 听到吴律师的话,刚刚还在哭泣的姬冰冰母亲激动的站起来道: “吴律师,你说有被撤诉的可能性?真的吗?那我们应该怎么做,只要我们能做到的,我们都愿意去做,倾家荡产也都愿意。” 姬冰冰也是一脸希翼的看着吴律师。 ps:错字先更后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