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5章 群员的发展(1/1)

就在元竹闭关潜修之际,群员们丝毫没有落下,修炼的、游历的、试炼的、搞事的、举旗造反的,应有皆有! 完美世界。 荒域补天阁。 看着眼前一栋栋熟悉的建筑,一幕幕熟悉的场景,以及那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石皓心中满脸的唏嘘和回忆。 是的! 这的确是石皓第一次造访补天阁,但谁让他的人生‘开了挂’,事先洞悉了命运轨迹、掌握了人生剧本呢? 不仅如此。 只是短短一天时间,石皓就再度邂逅了补天阁阁主,慕炎长老和林木师兄,最令他不可思议的是,这些人似乎对他的态度格外‘温暖’! “真是见鬼!” 就连小家伙自个人都觉得奇怪! 按照《命运之书》中的桥段显示,这些人的确都很不错,但问题的症结在于,他通过作弊事先拿到了剧本,但对面这些人似乎是第一次看到自己吧? 难道说? 他们也拿到了人生剧本?亦或者说对方能掐会算,早就洞悉了平行世界发生的种种? 这怎么可能! 但不管怎么说,石皓还是心安理得的住了下来。 既来之,则安之。 暂且不说这些人本就不坏,即就是对方知悉什么,也与自己此行无干! 补天阁,乃是石皓走出大荒加入的第一个势力。 小家伙时刻铭记自家师父(元竹)、祭灵柳神(柳青青),以及两位爷爷(石中天和石云峰)在临行前的嘱咐。 修行四要素‘法财地侣’,自加入诸天聊天群后,还有幸拜得元竹为师,所以‘法’和‘地’他根本就不需要。 除此之外。 相中补天阁,一方面是弥补心中的遗憾;另一方面,补天阁虽说实力并不算强大,但却是唯一坐落在荒域的势力大派。 离家近! 是故。 尽管拿到了人生剧本,石皓依然选择补天阁为‘跳板’。 作为完美世界唯一的【先天人族】,他的成长需要耗费海量的资源,但石皓从没有想过依靠别人施舍,而是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去赚钱。 这一点,小不点深信不疑! 至于‘侣’,虽说小不点已经有了一群小伙伴,但聊天群成员毕竟来自诸天万界,作为完美世界的‘天命之子’,他需要努力拓展本世界的人脉资源。 若是说得直白点,就是在完美世界搭建属于自己的‘社交圈子’。 就像元竹所说的那样,石村地处苍茫山脉深处,实在太闭塞了。 想要健康茁壮成长,走出去看看外面的世面才是最正确的打开方式 无他! 人是社会性动物,沟通和交流才是生存之道! “真是离了个大谱!” 躺在自己房间的大床上,石皓满脸的疑惑和不解。 按照《命运之书》中的剧情描述,在补天阁中还坐镇着两位大佬,祭灵老藤和原补天阁创始人诡爷。 然而。 作为五阶元神境高手,石皓竟然看不透对方的深浅 是阵法? 还是说,对方的实力已经超出了元神境的范畴? “要不去看看?” 但是很快,石皓就打消了这种念头。 他不远万里前来求学(试炼)的,而非潜入补天阁充当卧底搞事的有如此异状,只能说自己学艺不精。 一边思索着,石皓从群商城兑换了《阵道真解》,然后一把将其拍进了自己的眉心。 (ps:知识类物品具有‘可复制性’。 群商城出售的功法、战技、神通、秘技等物品均为‘能量书籍’,而非实体使用者只需捏碎能量书籍,海量的知识会自动灌输进脑海之中!) 吞噬世界。 因为贷款到了一大笔积分,加之聊天群提供的修行圣地——「深空秘境」,短短半年时间,罗峰就已经成功修炼到了锻体九重巅峰! 不仅如此。 在罗峰的帮助下,弟弟罗华不仅重新站了起来,更是得益于神丹妙药的重塑和洗练,一举修炼到了锻体五重境界。 甚至。 就连罗洪国和龚心兰两人,也齐齐的来到了锻体四重! 只能说。 《基础锻体术》不愧是专为人类设计的基础性强身健体法门,门槛低,见效快;不分男女,老少皆宜,是人均可修炼 “都准备好了?” 星期五放学,罗峰早早的就赶回了家,开门见山的问道。 “必须的!” 狭小的客厅内,夫妻罗洪国和母亲龚心兰,以及弟弟罗华枕戈待旦,严阵以待。 “来,给!” 罗峰抓起茶杯给自己灌了一大口,随后从怀里摸出了三样东西,分别交给了面前三人。 “咦?这是什么东东?” “是啊,做工挺精致的!” “艺术品?” “停停停!打住!” 听着三人在那儿摇头晃脑的评头论足,罗峰满脸黑线,说道:“老妈手中的,乃是一枚储物戒指,需要滴血认主。” 一边说着,罗峰手中凭空拿出一把匕首,然后在自家老妈手腕轻轻一划,一滴鲜血精准的被甩到那枚储物戒指上。 就在几人目瞪口呆之下,血液被储物戒指吞噬殆尽。 下一秒。 只见原本捏在龚心兰手中的储物戒指‘嗖’得一下子消失不见,若非几人虎视眈眈的从旁盯梢,几人还以为自己患了癔症 “怎么回事?” “跑了?” “不!” 龚心兰摇了摇头,有些不确定的说道:“似乎好像可能大概貌似在我的左手无名指上戴着!” “什什么?”x2 罗洪国和罗华异口同声道。 “行了,别大惊小怪的了。” 罗峰见状轻咳了一声,解释说道:“这是一枚‘储物戒指’,神物自晦,所以一旦认主就会悄然遁隐,所以爸和小弟看不见也很正常。” “老妈你集中精神,看看能否感受到戒指内部空间。” “爸和小弟手中拿的是‘储物袋’。” “若是说得通俗点,储物戒指是奢侈品;而你们手中的储物袋,则是一种档次较低、价格低廉,且无需认主的地摊货。” “除此之外。” “前者一旦认主,除非宿主死亡,亦或是主动解除契约,否则只能是私人专用;储物袋无需认主,任何人都可以偷抢掠夺其中的宝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