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家庭矛盾发生(1/1)
“我凭什么让他们说我呀,我又不欠他们的,我现在才想明白,他们怎么知道我不让你借给他们钱,看来是你告诉他们的呀,没想到你竟然把我们两口子的事情说给他们听,我真是看错你了。” “行你这么做,还不行我说呀,我和刘淼之间又没有秘密可言。” “好,既然你们这么好,那你们就在一起过吧,正好林语长的帅气还有钱,那你们三个就一起过吧。” 孙莉莉气的直接就给了王亮一巴掌。 王亮怒道 “是不是给你脸了,你竟然敢动手打我。” 说着就要伸手打回去,不过他刚伸出手就被林语给抓住了。 王亮憋了一股气,使劲想要挣脱林语的手,可是他怎么使劲也无济于事。 只见王亮的脸憋的通红,他没有想到,林语看着弱不禁风的样子,竟然这么有力气。 王亮气的直发抖。 “好,好,我走可以不,你们三个一起过。” 林语放开了他的手,但是却盯着王亮,如果他再有一些过分的行为,那他肯定就不会客气了。 王亮就像是获得了自由一样,立刻就站起了身。 “我走还不行吗?” 说完便开门离开了。 刘淼全程都没有说话,因为事情发生的简直太快了,快到她还没有反应过来,就已经结束了。 孙莉莉也是愣住了,她也是没有想到,王亮的暴脾气竟然会在刘淼家发作,早知道如此的话,那她就不会带他来刘淼家了。 此时的场面异常的尴尬,还是刘淼先打破了僵局。 “那个,莉莉,真是不好意思,林语有些喝多了。” 林语凑过来笑着说道 “我可没喝多,王亮配不上你,早点分了吧,不然会限制你的发展的。” 林语说完后便转身回自己的卧室了。 而孙莉莉则在想着林语的话,其实这么多年来,自己和王亮也是在凑合过日子,对于王亮来说,和结婚前简直判若两人,不但小气,而且对自己极度的不信任,听说自己要来刘淼家,他便非要跟着,就好像自己会和林语发生什么似的,自己参加其它聚会王亮也是不许的,更有甚者,自己连和其它男人说话都会被限制,如果有王亮在的话,自己是没办法好好工作的,想到这的孙莉莉也有了离婚的打算。 刘淼则劝说道 “别听林语说的话,他有些喝多了。” “我觉得他说的话很在理。” 刘淼惊讶的看着孙莉莉说道 “你有离婚的意思吗?” “嗯,有这个意思,你们给了我这么好的机会,我就要好好的把握,可是王亮的性格你也知道,对我管的很严,既然你们让我当一把手,那少不了应酬的,他那个醋坛子肯定会阻碍我的工作的。与其这样,不如趁早离婚,这样,我也能有个美好的未来。” 其实刘淼对王亮的印象也不好,不是因为王亮阻拦孙莉莉不借给自己钱,而是自己听孙莉莉说起了他们俩之间很多的事情,但这毕竟是他们夫妻之间的事情,刘淼即使不看好王亮,但也没说什么? 两人又说了一些工作的问题,然后孙莉莉就离开了。 刘淼想让孙莉莉住在自己家的,但是被孙莉莉拒绝了,刘淼也没再说什么。 回到家的孙莉莉和王亮大吵起来,主因就是孙莉莉在刘淼家根本没想着自己说话,然后和林语穿一条裤子,两人吵着吵着就动起手来,孙莉莉肯定不是王亮的对手,被王亮打了一顿,最后都惊动了警察,孙莉莉也彻底做了决定,要和王亮离婚。 回家后的王亮跪在地上给孙莉莉道歉,但孙莉莉没有搭理他,直接就收拾东西搬了出去,这让王亮很是愤怒。他觉得这一切都是林语造成的,他要报复林语。 第二天一早,林语便随刘淼一起送女儿上学,但在角落里,林语似乎是看到了王亮,早上的时候他也听刘淼说起做完孙莉莉和王亮闹到警察局的事情,对于王亮这个人,林语还是很了解的,起码要比现在要了解,这个人是极度的小心眼,而且报复心极强。 想到这的林语便让于冕去角落里看看,结果什么人都没发现。 林语相信自己的感觉,那个人肯定就是王亮,他肯定是把孙莉莉要和他离婚的事情怨在自己的头上了,看来他这是想要报复自己呀。 想到这的林语便让王芳送刘淼去公司了。 而自己则又将女儿思思接了出来,对于一个想要报复自己的人,如果在自己身上找不到机会的话,那他可能会找自己最亲的人下手,而女儿所在的幼儿园基本上是没有安保措施的,即使是有人暗中保护着女儿的安全,那林语也是不放心的,他不可能让女儿受到一点威胁,这是他这辈子绝对要重视的事情。 所以林语打算趁这次机会给女儿转个学,转到榕江市最好的私立幼儿园,那里有一流的教学,而且也有一流的安保,只要林语的人在外面保证安全,那思思的安全就得到了百分百的保证。 想到这的林语带着女儿前往了麦凯幼儿园。 现在的林语也是没底,毕竟这所幼儿园不是有钱就能上的,因为里面有很多达官贵人的孩子,所以没有关系的话是很难进入这所幼儿园的。 不过林语打算去试一试,如果实在是进不去的话,林语不介意为女儿创建一所超一流的幼儿园。 林语让女儿在车里等着,而自己则前往了幼儿园,但直接就被幼儿园的安保给拦住了,即使林语说是来给女儿办理入学的,依然没有被允许进入,而且保安直接就告知林语,幼儿园的学生已经满了,已经不对外招生了。 林语也是无语,他已经打算给女儿专门创建一所幼儿园了。 就在林语转身要离开的时候,一个人叫住了林语。 “林大哥。” 林语循声看去,发现叫自己的竟然是汪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