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7章 乐团招新(1/1)

就在此时,一阵低沉而有力的低音突然响起,接着便是一段贝斯lo。 在所有的声音中,低音总是最能触动人心的,瞬间击破了热闹的氛围。 广场上的人们纷纷转过头来,目光四处搜索,试图找到这神秘声音的源头。 林恩威激动起来,他紧紧拉住饶天的手,目标明确,冲向了音乐协会的摊位。 …… 来到摊位前,只见一位身材高大、头发遮住眼睛的男子。 他独自站在角落里,怀中抱着一把电贝斯,通过电线与音响和效果器相连。 “这个是……贝斯手?” 只看见他微微弓着背,低头专注地凝视着手中的贝斯,手指迅速舞动,用力拨弦。 每一个音符都充满了力量和技巧,那快速而准确的弹奏真是让人为之倾倒。 他的演奏风格独特,更像是一名专业的重金属乐手,给人一种强烈的震撼感。 周围的人群渐渐被他的表演所吸引,原本喧嚣的场面逐渐变得安静下来。 人们静静地聆听着,被这美妙的音乐深深打动,没有说任何一句话,只是全身心地沉浸在这场音乐盛宴之中。 随着演奏的进行,男子的技巧越发娴熟,他的身体也跟着节奏摇摆起来。 仿佛整个世界只剩下他自己和他的贝斯,周围的任何事物都不能打扰他。 最后,一个华丽的滑音收尾,将整首曲子推向了高潮,人群中爆发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 “哇,这个,贝斯我喜欢,饶天,你觉得怎么样?” 原来,林恩威喜欢这种类型的吗?其实我也觉得还好。 “嗯,好听。” …… “现在我们乐团正在招人啊,想来的就在这里报名,明天晚上来社团楼面试。” 雅莉挥舞着自己的手,还好最后说服了社康,让他来表演了一段。 自己的吉他吗?其实雅莉只是弹节奏和弦的,在乐团里相当于“高音贝斯”了。 这种情况下是根本拿不出手来的,弹出来就是搞笑。 唉,看来自己也要提高自己技术啊,会不会,就是因为自己太无能了,所以才留不住自己的团员? “现在我们缺主唱、鼓手、键盘,感兴趣的都来报名啊。”(雅莉) 大家都争先恐后地围上来,在雅莉准备好的名单表上填上自己的名字,主要是这个贝斯手确实帅。 …… 饶天听到招鼓手,本来还小小兴奋了一下,但是看到这里这么多人,还是算了吧。 和别人竞争什么的,最讨厌了。 “不准逃跑,你要和我一起加入这个乐团,不行的话,我们就单独组一个,你答应好我的。” 是造物答应的啊,饶天是不喜欢什么引人注目的,假如又有什么可以直接看穿他身份的人,就很难办。 说起来,现在已经有多少个人知道自己的身份了?可能,如果以后有机会,饶天想给陆山自爆来着。 不知道,他知道了自己其实是狼人,会怎么样,反正,自己也不会伤害陆山的。 排队的过程中,饶天可以感受到大家都在看着他们两个,尤其是那个刚刚在吆喝的朋克女生,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 终于,轮到了饶天他们了,林恩威给自己签了一个“主唱”,给饶天签了一个“鼓手”。 闲来无事,饶天仔细瞄了几眼上面的签名,看看有没有名字取得奇怪的。 什么?薛影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婆婆对什么青春乐团还感兴趣吗……不对,这个。 只见纸上的字歪歪扭扭,像猫爬字,明明薛影的字很好看的,这个更像是…… 黑音?原来他会写字吗?只不过,“键盘”好像写成了“建盘”。 不知道薛影知不知道,黑音这样下去会被薛影咬吧。 “咦?这个……” 一个让饶天起鸡皮疙瘩的名字,“伊树”也在上面,不知道人在医院,是怎么给他签上去的。 看起来,就算身受“重伤”,他也没有忘记叫呆子来帮他报名。 …… “走吧,饶天,去吃早饭。” 林恩威开开心心地,拉着饶天向食堂奔去,听说今天面包房有蛋黄派。 其实,今天的林恩威裤子里有一条狼尾巴,不知道什么时候他才可以完全变成人类的样子。 说起人类的样子,学校里一道可疑的身影,一直都在偷看饶天,随后,混入人群悄悄离去。 殊不知,今天特质带上了“全科感应”的饶天,早就发现了自认为躲得很好的冰沙。 “狼妖精?是什么东西……等会儿去问问内涵看看……” —————— 下午,好不容易把七星探异社的新成员给初步筛选完了,饶天在房间里伸了一个懒腰,躺在沙发上。 今天算得上是表演了一番笼中之兽了,其实饶天还是比较喜欢这种被囚禁展示的感觉的。 “这个甄昙(侦探)是真的很厉害,笔试一百一十分,全部答对了,包括我没有提到的附加题。” 内涵正在批改刚才新生们的试卷,关于狼人的种族知识问答试题分数有高有低的。 就连二十七号,作为狼人灰凪的分身也只拿到了七十三分,反正他们两个的知识量是一样的。 “饶天,你不知道狼人一般在夜晚嚎叫的缘由和意义吗?” 饶天挠了一下脑袋,确实不太清楚,他个人觉得就是叫着好玩。 每天晚上嚎一嗓子,嘲讽抓不到自己的猎人,给听得懂狼嚎的人来一点来自狼王的震撼。 专家:饶天又在调皮了。 “那……那个叫甄昙的,到底是何方神圣,为什么他那么厉害。” 饶天自认为自己表演得很好了,看得出来,那个自称“侦探”的新生一定很厉害,一下子就把自己是装凶的看出来了。 不过,但再厉害有什么用,如果他威胁到饶天隐藏身份了,说不定灰凪不会手下留情。 现实就是这么残酷,灰凪就是这么残忍。 “他啊,好像是我们猎魔队的一个管理层的儿子,听说他八岁就喜欢去捕快局里面晃悠,看别人是怎么破案的。” 这样吗?那他为什么不去什么警校,而跑到医科大学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