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寺庙(1/1)
从地底洞窟出来后,是一条直通地面的狭长隧道。 初时,陈阳尚提着万分警惕,神识全开,想着一旦发现人迹,便立刻切换至相应家族的功法。 可此刻距他离开洞窟已过了好大一会儿,却并未在路上遇到任何一个刘家、或是李家修士。唯有一些隐匿法阵散落于道路两边,可也因没有修士主持而未得激活。 “这条通道之前归刘家所有,想来李家的出现大大出乎了刘家人意料。为了争夺升仙令,刘家也顾不得防范外来修士了,只能命所有族人进入地窟,倾尽全力抵抗李家……” 想通了路上无人的缘由,陈阳悬着的一颗心也就稍稍放下。防范的压力一减,他前进的速度登时立增,短短三百丈不到的距离,他只在几个呼吸间便已走完。 镐阳山南陲山脚,一处颇为隐秘的石壁下,覆盖于地的一蓬杂草被砰然掀起,一道黑影从地下洞穴内一跃而出。 甫一出洞,黑衣人先是摆出戒备姿态,放出神识探测一番。确认周遭无人后,便接连掏出四五张符箓给自己贴上。顷刻后,其人已是化为一道黑光,迅疾无比地一头扎入了旁侧的密林里。 “刘家、李家,你们就好好在这儿玩儿吧,哥就不奉陪了……” …… 宾州,位处沁水国东南,西邻翠屏山,引为帝国屏障。 翠屏山上有险峰、有恶谷、有毒虫、有猛兽,故而除守疆军士外,这里常年罕有人迹。 当然了,万事常有意外。 时维初冬,百花凋残。这一日,在翠屏山上的一条崎岖小路上,迤逦走来一个青年。 因昨日初雪,山路冰滑,所以这个男子看上去走得很慢很慢。 不过,若是此时有人能仔细观察一番,就能发现男子走路的速度和山路的艰险其实并无太大关系——因为其人一路行来,几近脚不沾地,甚至连雪地上也未留下明显的脚印! 在其攀爬的过程中,一颗脑袋也在左顾右盼,眼眸不停地扫视四周,不像是在赶路,而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似的。 这人不是别人,自然正是陈阳了。 话说两个月前,陈阳从镐阳山区域脱身后,连繁华热闹的暨阳城都未敢进入,当即便毫不停歇地向远处逃去。 为了不给刘、李两家留下可能的追踪痕迹,他没敢御空飞行,一路上专走人烟稀少的小路。赶路之际,他还不忘敛形易容,时不时催动些土遁术法引为遮蔽。 之所以如此小心翼翼,只因他深知身后那场混乱只是暂时。待刘、李两家反应过来,定会倾尽全力追踪他这唯一的外来者。 且不说升仙令是否在他身上,单就精通刘、李两家功法这一事实,便能引得两家高层惊惧异常、暴跳如雷。 就这样足足跑了有一个月,估摸着离镐阳山怎么也有上万里后,陈阳才稍稍放缓速度,腾出些时间审尸了一些亡魂。 审尸的过程也无需太多赘言,除了得了些更为高深的功法,还知晓了些刘、李两家的不传之密。 要知道,他逃出乱阵后所摸的尸体可都是刘、李两家的高层啊,这些人所能知晓的事情,哪是法阵内那些小鱼小虾可比? 就比如,从一名刘家长老身上,陈大审尸官知道了刘家族长刘青阳常年困扰于没有子嗣。为了延续自身血脉,刘大家主可谓是广为播种。 初时碍于身份地位,刘家主还只是从女修中择选道侣,未有结果后,刘家主也就慢慢放开了。流连于凡俗的青楼瓦肆只是等闲,就连某些特种灵兽,也不幸遭了他的毒手…… 等到最后,刘家主听说亲近之人易诞血脉,便将肮脏的双手伸到了自己那几个亲侄女儿身上…… 比起刘青阳的荒唐,李家家主李素的表现倒也不算出格。 李素生平不近女色。 他只对男性感兴趣,尤其喜欢那种膀大腰圆,髯浓毛多的类型…… 当然了,对两大家主的特殊癖好,那些长老也多是道听途说得来,等到流传到陈阳耳里,审尸官也只是将这些统统当作赶路无聊中的调剂罢了。 陈阳赶路中最大的审尸收获,乃是从刘家三长老刘厉身上获得。 通过审尸刘厉,他不但获得了祛除噬心虫的方法,还顺势将自身修为推至练气期十二层! 另外,身为刘青阳心腹,刘厉还掌控着刘家宝库。从其记忆内,陈阳知晓了刘家的藏宝地点以及开启方法。若非此刻性命攸关,说不得他便要去刘家闹上一番了…… 逃亡一个月后,陈阳折转方向,开始朝位处沁水国东南角的宾州奔去。 去宾州,是他逃亡伊始就定下的目标。 早在审尸慧痴和尚的时候,他便对慧痴入道的那座寺庙生出了极大的兴趣。 慧痴的师父是戒色,戒色和尚身为修仙者,当年之所以入驻那座寺庙,便是因为那庙周围竟蕴有一股灵气。 虽说那股灵气很是稀薄,堪堪能供练气初期修士修行。可其玄妙之处,也远非除灵地外的其它地方可比。 戒色和慧痴师徒俩曾多次探索过这股灵气的源头,可终因种种缘由无疾而终。 此番陈阳选择前往寺庙,倒也未想着自己虎躯一震将那股灵气溯本究源,而是将其当作自己接下来三年的驻身之地。 是的,其实从镐阳山逃出的那一刻起,陈阳便决定暂时不动那枚升仙令了。 可以预见的是,当刘、李两家发现彼此都未得到升仙令时,势必会在前往一气宗的路上布下暗哨,以监视所有前往一气宗的修士。 短时间内,一气宗是去不得了。作为孤家寡人的散修,陈阳能做得唯有等待。 嗯,至于化蛇赶路更不可取,大概率是不等赶到一气宗山门,便被路过的大能给斩了妖除了魔…… 正是基于以上种种考虑,陈阳才决定前往慧痴和尚待过的寺庙。虽说那里灵气稀薄些,但总比待在他人灵地束手待毙来得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