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6章 未成年法则(2)(1/1)

盯上她的是个三人小团伙。 一开始是等原身买完了早餐,走到了离人比较远的大路上,三个小孩子才过去动手抢钱。 一个九岁的小姑娘哪里能打得过三个十二岁的大男孩? 挨了一巴掌之后,原身也只能哭哭啼啼地把口袋里剩下的两块五给了三个坏种。 这钱实在是太好抢了,王大蛋,王狗蛋以及王大毛三个坏种尝到了甜头之后,就盯上了原身。 不过几天的时间,三人就从一开始抢她买完早餐剩下的零钱,发展到等在原身必经的小路上等着,直接抢她的早餐钱。 原身有试过早餐在家里泡隔夜的饭吃,不带钱出门,可换来的是一顿殴打以及恐吓, “明天还敢不带钱出门,我们就打死你!要是敢告诉你爸妈,我们就把你爸妈一块杀了!反正我们三个都是未成年杀,杀人也不犯法。惹急了我们,我们把你一家子都给杀了!” 原身被吓坏了。 九岁的孩子哪里懂那么多? 她只知道,不给钱的话,爸妈都有危险。于是她遮掩住了身上的伤,谎称是自己摔的,每天的五元零钱也乖乖地全部上交给了三个坏种。 每天白得的五元钱,坏种们并不是用来买食物,而是学着社会上的大混混一样去买烟买酒,并用买来的劣质烟和劣质酒打入了大混混的内部。 人多了,那五元就不够看了。 人的贪婪是无止境的,尤其是在这种收入没有任何成本的情况下。 三个坏种便开始威胁原身,索要更多的钱财,唆使着原身去偷,去骗家长的钱。 原身并没有听三个坏种的话真的去偷去骗父母的钱。但她上学的几年里,也攒了有一小笔零花钱,存钱罐里加起来几乎有两千元。 每天掏出来一点点应付那几个坏种,日子也就这么一天天地过下去了。 原身原本以为,等她长大了,去读初中了就会好了。因为她求着爸妈,托关系让她去读县里的寄宿初中。 只要再等三年,这场噩梦就能结束。 可她没想到的是,坏种之所以坏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不是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只会对别人造成伤害。 在原身十岁的这年,三个坏种听了混混们的激将法,打算和原身玩玩。 从一开始地脱原身衣服,被旁边的混混们一口一个敢不敢,变成轮流侵犯了原身。 再到因为害怕而拿着砖头一下一下地捶打她的脑袋,最后将她扔进了提早就挖好的坑里掩埋了起来。 原身那时早就被打得浑身没了力气,只能微睁着双眼,绝望地看着土坑周围站着的那六个哈哈大笑的贱种,以及慢慢掩盖住她的泥土,直至窒息身亡。 云度吐了一口气,看了一眼手里被捏成几截的用来叉肉松面包的木棍,嫌弃地扔到了大马路旁边的水沟里。 小镇上没那么发达,离云度最近的垃圾桶在学校,因此她也只能入乡随俗,降低一点点自身的素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