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升官(1/1)

这趟差只出了四五天,回去一报销,几乎没盈余,李晓霞有点闷闷不乐。 赵小禹把那几个香水瓶拿给赵丁旺看,赵丁旺和他的意见一致,选中了那个四方形的,马上给许国庆打了款,让他生产一批,同时委托另一个厂家生产瓶盖。 李晓霞一直没从赵小禹的住处搬出去,赵小禹曾问过一次她什么时候搬,李晓霞说,正在找房子,况且李晓霞一直在跟着他出差,也没时间。 暂时没有出差任务,赵小禹就催促李晓霞搬家,金海和陈慧住校了,他可不想和一个吃着他,喝着他,还要像防狼一样防着他的女人独处一室。 千呼万唤,李晓霞总算是搬走了,搬到了酒厂对面的一条胡同里,上下班几步路。 赵小禹在外面跑的这段时间,赵丁旺也没闲着,他注册了名为“喝点”的新商标,成立了“黄水县喝点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这家公司完全独立,实际控制人是赵丁旺,但赵丁旺让赵小禹出任法人代表兼总经理,主要任务就是销售小瓶装的“喝点小酒”。 这点不可谓不高明。 新注册商标,就不和原来的黄水玉液冲突。 因为独立,原厂那些老顽固就无权干涉他的运营,等于是原酒厂成了他的代生产单位,他成了原酒厂的上级单位。 如果赚了钱,那是他一个人的;如果亏了钱,就给原酒厂留下一笔死账,做为原酒厂的厂长,他再慢慢消化这笔死账,况且还有法人代表赵小禹做为挡箭牌。 而且,他可以利用原酒厂的一切资源,为新公司谋利,借助一切可借助的条件。 赵小禹不太懂这些,反正知道自己升官了,一步到位成了总经理,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当即和陈慧、金海下馆子庆祝了一番。 他和李晓霞仍属于酒厂员工,但基本是在新公司上班。 不同的是,赵小禹既是酒厂的正式员工,也是新公司的正式员工,等于是双重身份,挣两份工资,李晓霞则属于是借调,人在新公司,编制在原酒厂,工资也只有一份。 原酒厂虽然存在不少冥顽不灵的老顽固,但毕竟已成功转制,赵丁旺有绝对的决策权,因为这么点事,没人会和他翻脸。 赵小禹在酒厂的身份,倒更像是甲方代表,所以没人管他,只是在月底,给他做一份工资。 酒厂的人越来越觉得,赵小禹和赵丁旺是亲戚了,极有可能是老赵在某时某地欠下的风流债,但人们还是有点瞧不上赵小禹,也没把新成立的“喝点公司”放在眼里,心想不过是赵丁旺凭着厂长的身份,想让他的这个“亲戚”多捞点外快而已。 李晓霞颇不满意,她觉得自己和赵小禹是一样的情况,应该享受一样的待遇,就算赵小禹是总经理,她是普通员工,但她在新公司也应该领一份工资。 她拐弯抹角地向赵小禹透露了自己的想法。 赵小禹思索了一会儿说:“你是高材生,比我会算账,但是你没有分身术,你在新公司上班,就不能回酒厂上班;你在酒厂上班,就不能来新公司上班,那就从今天开始,你自己记个账,在酒厂上了几天,在新公司上了几天,完了把工资分开做,反正就你那点工资,只是财务麻烦点。不过新公司的工资要低点,你要考虑清楚。” 李晓霞顿时哑口无言了。 赵小禹又说:“还有一个办法,你从酒厂辞职,专职在这儿上班,或者你让赵厂长把你调回酒厂上班,省得你心理不平衡。” 李晓霞立刻拒绝了。 酒厂可是正式单位,这家小公司,总共三间办公室,说不定哪天就关门大吉了,但如果调回酒厂,她更没底气,离开赵小禹,她不知道自己能干什么。 她在新公司,没有具体的岗位,赵小禹让她学习打字,整理资料,打扫卫生什么的,官名内勤,俗称打杂的,或称忙来用。 她预感到,自己的好日子到头了,出差赚补贴的机会从此不会再有了。 新公司招来几个年轻男女,他们在酒厂实习了几天,赵丁旺就派他们去外地学习了,由赵小禹带队,还是去了个大地方,却没有李晓霞的份儿。 想想出差半个月,就能净赚小一千的日子,再看看眼下的处境,心里实在难以平衡。 更令她不爽的是,她刚从三中对面搬到了酒厂对面,就被借调到了新公司,新公司却在三中附近,她不得不买了一辆二手自行车。 新公司租了一幢小二楼的二楼,共有三间办公室,一间是赵小禹的办公室,兼会议室;一间是文印、财务、综合事务办公室;一间是销售人员办公室。 所有的人都去学习了,李晓霞成了看门人,她感到很孤独,偏偏赵小禹临走时,还给她安排了一个变态的任务:把路遥的《平凡的世界》打出来,保存在电脑里。 她本是初学电脑,半天才能敲出一个字,《平凡的世界》总共百万字,她就是打到死,也打不完,她觉得他纯粹是在刁难她。 她表示过为难,赵小禹说:“人家都能写出来,你照着打一遍,就把你愁成这样?” 她每天打得胳膊酸痛,从早打到晚,简直是在浪费生命,如果不是看在工资还不错的份上,她简直想回饭店端盘子了。 好在金海三天两头来找她,陪她说说话,解解闷。 金海马上要高考了,学业很紧,但他总能在百忙之中,抽出闲暇来陪她,这令她倍感温暖。 李晓霞看得出来,金海虽然是赵小禹是异姓弟弟,但他似乎对赵小禹的为人很不满意,常评价他:“他就是个装x货!” 这让同样对赵小禹有意见的她,仿佛找到了知己,两人的感情迅速升温。 李晓霞预感到,她恋爱了。 但她又有些苦涩,金海考上大学后,就要远走高飞了,他还会记得她这个村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