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四章 晋升子爵(1/2)

次日大早亚特就从羊毛厚毯中爬了出来,洗漱一番细心刮去满面的胡须后穿上专门为觐见准备的那套做功裁剪还算精致的棉质织丝长袍,系上一条镶嵌了珠宝的牛皮腰带,脚上踏着一双鹿皮长靴,这身打扮已经是一个普通农户一年半的支度。</p>

当然亚特也不缺更奢华的衣服,但出征在外他没必要携带那些花里胡哨的衣服,此刻贝桑松城里也没有裁缝铺有成衣供他挑选,就这样吧,已经不错了。</p>

可当临近中午宫廷来传令觐见的内侍到达旅馆的时候,亚特才发现自己的打扮有多随意。</p>

同样都是男爵身份,世袭勋爵的凯特兰在服饰礼仪上就此亚特讲究百倍——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金丝织锦腰带、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还有一浅色银圈,银圈饰有6个银球,这是属于男爵勋爵的最高规格的穿戴,再往上就算僭越了。</p>

这么一套华丽的男爵礼服怕是要顶全套精良长袖锁甲或是十来头耕牛。</p>

凯特兰一出门,立刻吸引了众人钦羡的目光,但亚特却对这身打扮不感兴趣,在他眼中凯特兰的那身行头还不如自己的好看。</p>

亚特瘪了一嘴,跨马与凯特兰并排随宫廷内侍一起朝宫廷大殿方向走去。</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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