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一章 功夫(1/1)
麻三儿学艺智擒贼 成瘸子做法招魂灵 当年辛弃疾曾有一首古词中说的好,曰:“少年不识愁滋味,爱上层楼,爱上层楼。”此中意味正说的是少年的心性本就纯真,一心只想着把酒临风、登高远眺,却不识得人世间之欺瞒混沌、云波诡诈,待得尝尽了个中的愁滋味,却已然是有心无力,垂垂老矣,也只能“欲说还休,欲说还休,却道天凉好个秋了。” 麻三儿正值十七八岁的大好年华,心性纯真,颇多幻想。自从他跟随白七爷马踏匪巢,斩杀群寇之后,自觉着一只脚已然踏入江湖的门槛了,将来必可扬名立万儿,纵横天下。所以自打回府以后,对白爷更是殷勤备至,不论洗衣服做饭,还是端茶倒水,都做得样样精心,一丝不苟。平日里只要见着白爷有一点笑模样,他便赶紧凑上前,讨教些拳脚功夫,或是打听些江湖道眼;倘或有幸窥见白爷独自打拳或练刀,便无论如何都要偷学一番,再回到下处,照猫画虎,认真习练。时间久了,麻三儿自觉已经窥透了武功的门墙,便大着胆子以少侠自居,弄得其他的苏拉哭笑不得,真个说也不是,理也不是。 然而说来也怪,白爷自从回府,却鲜有笑逐言开的时候,他不但对出城剿匪一事只字不提,更没有对麻三儿开山收徒的意思。对此麻三儿倒也不在乎,他早先曾听说书的艺人讲过,大侠是不轻易收徒的,为徒者只能日复一日的殷勤伺候,说不定有那么一天,侠客爷受了感动,便慨然传了衣钵。 至于这位白爷,咱们在前面已经交待过了,他是有真功夫的。他自六岁起便随着家父习练武艺了,不论是下腰、劈叉、拿大顶、飞刀、飞石、连珠箭、扎马步、长拳短打,林林总总间也都练遍了。这些都是他家祖上传下来的东西,他爹又只有他这么一个男丁,便将压箱底儿的玩意儿都教给他了。如此一练就是二十年,功夫搁到了身上,想抖都抖不掉,就连打个喷嚏都含着内劲儿,吐口痰更要小心,否则拿捏不稳,就会打着人,惹了大祸。他爹见木已成材,后传给他一柄春秋细刀,重四十二斤,马上步下皆可使用,舞动起来端的是力猛刀沉,十里八乡罕逢敌手,自此远近闻名。 后来他初创江湖,一入行便当镖师,大小身经数百战,终于闯出了名头。到了近五十岁的时候,已经没人再敢劫他的镖,他的镖旗也成了绿林道上的铁杆儿庄稼,插到哪里,哪里就太平了。可是有那么一次,白爷在山西保官银,碰上了吃生米的,那父子三人共带了二百多小喽啰,围了他们一百多辆镖车;白爷精通道儿上的规矩,知道硬打硬拼必会吃亏,便提出以一对三,文打,倘或自己输了,便交官银走人,倘或赢了,对方必须撤兵。那父子三人早听过他的名号,一来自持功夫不弱,不愿认输,二来也不愿留下以多欺少的笑柄,只好应了下来。 直到双方动手,三个人才领教了白爷的厉害,先不说功夫的好坏,单就那口春秋细刀,沉稳浑厚,一般人就根本吃不消。看到这儿您可能有些不屑,想说那关二爷的青龙大刀足有八十二斤,他白爷的刀不过四十多斤,也未见得有甚过人之处。然而,咱们就事论事,关二爷乃千古之后必要以炸糕为克食,以补充精力和体力。 白爷虽是回民,却在关内闯荡之时吃过见过,对于各种饽饽,也如数家珍;但他历来不爱馓子、麻花儿等饽饽,只是偏爱炸糕这一口儿。若论当时老奉天城里名头最响的炸糕铺子,当属后帽儿胡同的老李家炸糕了;他们家曾有人在御膳房做掌案,专做上供用的饽饽,虽然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执事,却是靠着本事撑起个铺子,养活一大家人口也是绰绰有余了。 今早老爷子的馋虫既然已扰动其心,再想将它赶走可就难了,他见麻三儿来倒洗脸水,便顺手给了他十几大枚,叫他去老李家铺子买刚炸得的新鲜炸糕来。麻三儿伺候白爷已经很久了,自然晓得白爷的癖好,便伸手接了钱,给白爷请了安,出门而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