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6章 死刑死刑(1/1)
那就意味着,这车可能是给她丈夫准备的? 她丈夫或许是个领导? 只能这样解释了! 过了几分钟,助手回到华玉馨身边。 简单交代了几句后,华玉馨点了点头,转身离开。 助手与负责人商定了取车时间,这次的改装任务就算圆满完成了。 小伙子们终于松了一口气。 他们护送着华玉馨这位大客户到门口。 临上车前,那个一直在和华玉馨交谈的小伙子不忘招揽生意: “姐,如果您还有改装车的需求,随时来找我们,保证让您满意!” 坐在后排的华玉馨轻轻推了推墨镜。 她和蔼地笑了。 “再找你们当然没问题,不过…” “下次别再叫我姐了。” 华玉馨顿了顿。 她笑着升起车窗,“以我的年龄,你应该叫我阿姨才对。” 第二天,高飞吃完早餐准备出门时,被母女俩拉到了小区的地下车库。 高飞不知道这对母女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到了地下车库,大姐姐的妈妈递给他一把大众车钥匙。 “孩子,以后就用这车上下班吧。” “电动车虽方便,但不挡风避雨,我和小柯还是会担心你。” 高飞望着眼前的迈腾,又看了看大姐姐妈妈意味深长的笑容,总觉得哪里有点不对劲? 大姐姐凑过来挽住他的手臂。 “怎么样?这个不超标吧?” 高飞:“不超标是不超标,但这…” “哎呀,行了,快去上班吧,晚上早点回家哦~” 大姐姐和那位美丽的阿姨一起,把高飞推进了车子的驾驶座位上。 高飞和这对母女打了声招呼,一脚油门踩下,车子离开了地下室的停车库。 当他开着迈腾从停车场出来后,总觉得这辆车有点不对劲。 他老爸高跃进那辆是老款的朗逸。 对于各种车型,高飞可是了如指掌。 大众系列的车内饰和中控设计都挺传统的,各系列车基本上也就外观变变,内饰啥的根本没多大变化。 按理说,迈腾这样的车,中控内饰之类的,多多少少会带点像朗逸这种同系列车的风格。 但现在他觉得车里的装饰特别陌生。 他有种错觉 他觉得自己好像不是在开迈腾 倒像是开着别的牌子的车。 具体是什么牌子,他又说不上来。 反正就是很高档的感觉。 因为屁股底下的座椅就不对劲得很。 这座椅是不是太舒服了点儿? 不像大众那种标志性的“短皮椅”。 高飞想了半天也没想明白。 他猜这迈腾的内饰可能是最高配置的。 普通版本不可能有这么好的手感。 他也没把这个事放在心上。 开“迈腾”总比开库里南合适多了。 他就没太往心里去。 一个星期后,“十二生肖”案件已经差不多结束了。 警察这边对那11个嫌疑人完成了审讯。 关于“罪恶都市”犯罪网络的疑问,这11个人也都坦白了能说的一切。 接下来,局里会把这11个罪犯移交给上级。 “罪恶都市”背后的那个国外犯罪团伙,将会由省厅以及更高级别的部门继续追查。 与此同时,柯乘风的案子在海蓝市的龙民法院开庭审理。 开庭那天,柯青羽、华玉馨、柯辰雨和蔡依文都来了。 柯氏集团几个重要的负责人也一起去旁听了。 他们是以受害方的身份出现的。 他们是为了柯华云而来。 柯家的老掌门柯乘风却没有现身。 老爷子不出面也能理解。 毕竟人心都是肉长的。 不论柯乘风犯了多大的错,犯下了怎样不可饶恕的罪行。 作为一个父亲,柯乘风无论是恨还是怨,到了柯乘风接受最后审判的时候,他都不想亲眼看到让自己既恨又悲的事情。 警察这边,高飞和封化安也去了法庭。 作为亲手逮捕柯乘风的刑警,高飞要在这里为柯乘风送行。 当柯乘风被带上法庭的时候,高飞差点没认出来。 都说人一旦万念俱灰,头发可能会一夜变白。 柯乘风现在就是这样。 原来乌黑发亮的头发现在变得灰白一片。 曾经那个孤傲到目空一切的男人,如今一脸的疲惫不堪。 但是,从他的眼神里,高飞还是能读懂他的心思。 到现在他依然没有一点悔意。 他并不后悔自己犯下的滔天大罪。 他现在的疲惫和绝望,纯粹是因为自责。 自责自己的疏忽大意,导致满盘皆输。 像柯乘风这样的人,高飞见得太多了。 这种人到死都不会觉得自己有错,到死都不会真心悔改。 他们或许会痛哭流涕 但他们的哭泣,不过是对死亡的恐惧罢了。 汪钰和柯紫涵坐在角落,母女俩现在连大气都不敢出,只能红着眼眶躲在角落,看着那个和她们日夜相伴的男人变成死刑犯。 法官见人都到齐了,宣布开庭。 整个过程没有什么意外。 一切按照程序进行。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柯乘风没有做任何辩解。 他全程默默地听着。 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直到所有程序结束,法官开始宣读判决书。 “全体起立!” 高飞、柯青羽,还有在场的所有人都站了起来。 “某刑初字某号,公诉机关龙民某检察院。” “被告人柯乘风,男性,出生年月日为…” “龙民某检察院于某年某月指控被告人柯乘风故意杀人罪、非法拘禁罪、伪证罪、走私文物罪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联合海蓝警方,公开审理此案。” “经海蓝警方调查证实,被告人涉嫌杀害柯华云; 非法拘禁严丹奇、木齐帆等人;指使、教唆受害人伪造证据;涉嫌走私一级文物3件、二级文物27件、三级文物132件…” “被告人的上述罪行均成立,犯罪事实清晰、证据确凿充分,最终判决如下…” “根据某法条款第72条第16项、第31条第11项、第17条第12项…” “因故意杀人罪,判死刑!” “因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 “因伪证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因走私文物罪,判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