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刺史的内弟?(1/1)
吃人魔王的燕州? 杨枫摸了摸鼻子,直翻白眼。 大楚国,有两个燕州。 云州北面的这个燕州,是大楚国十三州之一。 另外一个燕州呢,其实就是一个县,也可以叫做燕县,位处秦州之中,是杨铭的地盘。 杨枫试探着问道:“老板说的燕州,是秦州的那个?” 客栈老板一愣,不答反问:“怎么,秦州也有个燕州?” 杨枫登时哭笑不得了:“老板,北面这个燕州,是燕郡王杨枫的封国,你说的吃人魔王就是他吗?” 客栈老板立即点头:“当然,不是这个燕郡王,还能是谁。” 燕一跟在杨枫身边呢,心里的那个气啊,却又不能出手。 不然,铁定就暴露杨枫的身份了。 再说,口口相传如此,也怪不得这个客栈老板。 杨枫笑着问道:“老板,在下在燕州已有半年多,从未听说过燕郡王还有吃人魔王之称,不知是何缘由啊?” 客栈老板摇了摇头:“老朽也不知缘由,但云州都是这么传的,说这个燕郡王殿下虽然打仗很厉害,却是比匈奴人更加残暴。” “唉,可怜那燕州百姓,刚刚驱走了饿狼,这又跳进了虎穴之中。” 燕一忍不住说道:“老板,我们来自燕州,情况根本不是……” 不等燕一把话说完,杨枫就对他使了一个眼色,笑着说道:“谢谢你,老板,我等去外面转一转,感受一下云城的上云节。” 杨枫、云媚儿,再加上燕州十八卫,一共二十个人。 若是走在一起,这么庞大的团体,绝对会太引人注目,直接告诉所有人,这些人的主子绝对身份非同寻常。 于是,杨枫就下令,他和云媚儿、燕一、燕二一组,其余十六个人自由结合,护在杨枫前后左右,相距不到两丈远。 云媚儿还是第一次逛街,而且是跟杨枫一起,高兴极了,在杨枫身边飞来飞去,犹如一只美丽之极的蝴蝶。 杨枫则是跟燕一、燕二聊天。 燕二颇为生气:“卑职刚才打听了一下,这里的百姓对殿下的评价,跟那个客栈老板完全一样,着实可恶。” 杨枫笑着说道:“燕一,本王都没有生气,你这气从何来?” 燕二说道:“殿下一心为燕州,勤政爱民,使得燕州犹如世外桃源一般,岂能容得这些百姓如此污蔑殿下。” 杨枫笑道:“燕二,本王问你,为何云州百姓人人都如此认为?” 燕二一愣,然后就脱口而出:“肯定是有人刻意散播,故意辱蔑殿下之名?” 接着,燕二更是直呼道:“是东宫。” 燕一微微一叹:“云州刺史崔广瑞,是东宫的人,自然不会散播殿下之英名。” “只是,此乃阳谋,确实不易化解。” 燕二恨恨道:“确实如此,云州百姓已经先入为主,即便咱们派人到处散播殿下英明的消息,只怕这些百姓也不会再相信。” “除非,云州有百姓前往燕州,实地查看。” “只是,殿下在云州的恶名既然已经传开,只怕会直接影响到燕云两州的商贸,敢北上燕州的人绝对会很少。” “便是有人北上燕州,发现情况与传说完全不同,定然会明白,此乃崔广瑞之意,岂敢甘冒风险为我燕州辩白?” 杨枫听了,拍了拍燕二的肩膀,笑着说道:“燕二,如今你的武艺已经不在燕一之下。” “但是,大丈夫立世,不能只靠一双拳头,一杆铁枪,更重要的是动脑筋。” “昔日,本王初来燕州之时,东匈奴霍尔西纳左贤王引兵来犯。” “若是硬碰硬,恐怕本王早就仓皇逃回雒阳,何来今日之燕州。” 燕二深有感悟,向杨枫拱了拱手:“末将明白了,多谢殿下。” 一行人逛了差不多两刻多钟,云媚儿买了不少东西,全都是女儿家用的。 杨枫看在眼里,暗暗点头。 很明显,云媚儿买的这些东西,并非是她一人所用,而是准备送给燕郡王府的那些女人们。 根据杨枫的目测,云媚儿买的这些东西,上到司徒倩和萧月琴,下到张妈、刘妈和赵妈,绝对是人人都有份。 杨枫暗暗点头,云媚儿的情商,不是一般高啊。 这虽然是一件小事,却足以能让燕郡王府上下对云媚儿赞赏有加。 忽然,杨枫又想起那个让他头疼的胭脂来。 虽说这段时间,胭脂有所改变,但杨枫却明白,胭脂内心深处对云媚儿的恨意并没有消除多少。 如果胭脂的情商能有云媚儿的一半,杨枫和司徒倩就是一点儿也不用费心了。 又逛了一会儿,天色基本上黑了下来,杨枫就提议,回客栈吃饭,休息一晚。 待明日一早,再去刺史府,拜会那个崔广瑞。 可就在众人往客栈走的时候,突然发生了一件事情。 “不长眼的东西,你的这个小野种撞了我家少爷,只是一声对不起就行了吗?” “告诉你,我家少爷是云州刺史的内弟,身份金贵着呢。” “今天是上云节,我家少爷心情好,不跟你一般见识。” “两条路,第一,你从我家少爷的胯下钻过去,这事就了了。” “第二,你们一家三口,去我们刺史府走一趟。” 刺史的内弟? 大楚国律令,刺史不得携带家眷上任,三族之内都不行。 那么,眼前这位的姐姐应该是云州刺史从雒阳带来的侍妾,或者在云州新纳的侍妾。 杨枫登时来了兴趣,立即一挥手,喝道:“走,过去看看热闹。” “除了燕一和燕二,再去四个人,其余人留在外面。” 杨枫带人走过去,是一个纨绔子弟带着一群狗腿子,在为难着一个不到三十岁的书生。 说是书生吧,但并不是身体单薄那种,而是颇为魁梧,长相也颇为英气。 只不过,此人穿了一身书生的衣服,还是缝缝补补那种,足见家境不太好。 书生身后约莫步远,还有一个妇人,抱着一个小女孩,牵着一个小男孩的手。 妇人颇有几分姿色,身材窈窕,肌肤白皙,虽然一身布衣,却也能有几分小家碧玉的气质。 男孩约莫七八岁,女孩才只有两三岁。 显然,这是一家四口。 根据刚才那个狗腿子的话分析,应该是这个小男孩无意中撞了刺史的内弟,才会被刁难。 这时,那个小男孩立即喊道:“你胡说,不是我撞他,是他故意撞我的。” 一句话,杨枫就明白了,铁定是刺史的内弟看上了这个妇人的美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