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0章(1/2)

教育局局长陆凡的果断处理获得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认可,同时收获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广泛赞誉。

虽然这件事已经成为了过去式,但是近些年来诸如此类的事件仍然屡屡发生,校园霸凌事件的频繁出现,让人们不得不对此展开广泛而深入的思考。

陆凡认为,必须要采取措施来强化中小学的法治建设。经过数次会议的深入研讨,教育局拟定出了一份《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意见》。

这份文件对于法治副校长的选拔任用程序、具体工作职责、履行职责的方式以及相关要求、组织保障等方面均做出了清晰明确的规定,建议县委、县政府从公检法司部门中遴选出25名业务精湛的骨干人员,分别担任各中小学的法治副校长。建议这些法治副校长定级为副科级领导干部,并给予他们一定的补贴,从而达到以全面加强学校的法治建设力度。

拿着这份《意见》,陆凡来到县政府汇报。

首先找到副县长赵思洁,这是分管领导,必须她点头认可。

赵县长仔细地翻阅着《意见》,脸上露出了浓厚的兴趣,缓缓说道:“这是一次大胆的创新,我认为有搞头!然而,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首先,将这些法制副校长定位为副科级干部,其次还要给予他们一定的补助,最后是公检法司部门会不会配合,要知道他们的人手也不宽裕。所以,这项工作想顺利开展,就需要组织、编制和财政等多个部门的配合、协作。你知道的,任何工作一旦涉及到提拔和钱,事情就变得不再那么简单了!”

陆凡回应道:“我认为,只有给予适当的职位和待遇,才能激发法制副校长工作的积极性和责任感。‘有位才有为’,要想让马匹跑得快,就必须给它们提供充足的草料。如果不能这样做,我担心法制副校长会形同虚设,他们不会积极履职尽责,那么这项工作就会流于形式,搞成了花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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