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集:小翠知道丁玲儿媳妇的下落(2/2)
武敌问:“大姐,是啊!要是你不说,我们哪知道,这是为什么呢?”</p>
还没有等丁玲吱声,这时就听服务员小翠说:“当时那个女人对我说:“她以前的那个男人,是个阳痿,那种事不行不说,还整天打这个女人,后来正好有人贩子,把她拐跑了出来,令她没有想到的是,这对人贩子,竟然把她卖给了一个小儿麻痹。当时她原以为,这个小儿麻痹,会向他原来的丈夫一样,不但夫妻生活不行,还会打她,可是后来,那个小儿麻痹,不但每天和他过夫妻生活,而且还不打骂她,于是这个女人,就真的喜欢上了这个男人,为了逃避别人说三道四,于是她就和那个男人,假扮着想逃跑,于是后来,就让那个男人,把她关到了菜窖里,三个来月。后来那个女人,知道自己怀孕了,也就从菜窖里走了出来,后来这个女人,和那个男人生完一个男孩之后,他们俩个人,也就更加恩爱了,现在他们俩个人,还在他们家里的那半拉山,搞起了养殖业,在家里养起了溜达鸡,和繁殖的二代野猪。听说他们现在一年,能挣30多万元钱呢?”</p>
这时候丁玲点点头说:“嗯,我儿子凌晨,的确是有那方面的毛病,而且还经常打我儿媳妇,他们两个人还因为这件事情,不知道,吵吵闹闹的要离婚多少次。后来我那个儿媳妇,都是看在我的面子上,才没有和我儿子真正的离婚。”</p>
这时候武敌看了一眼丁玲说:“大姐,我看啊,现在这件事情,要真是如你和小翠说的那样,你儿媳妇跟着你儿子,还真就没有跟着现在这个男人,生活的幸福。”</p>
这时只听做饭的厨师说:“咱们华夏法律不是规定,不管男女,只要分居多久,就是为离婚吗?”</p>
这时武敌摇摇头,笑着说:“老弟,我给你说,其实咱们国家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无论分居多久,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因为只有去民政局办理了协议离婚,或者是被人民法院,判决了离婚,这才算做是真正意义上的离婚。</p>
另外像他们这种,名誉上的,女方被拐卖的婚姻,在婚姻法上,会被视为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男方只能通过法院,以起诉的形式,通过诉讼离婚。同时男方和男方的直系,或者是男方的近亲属,如果有证据证明,女方和其他人已有事实婚姻,男方可以告女方犯有重婚罪,但是呢,像她这种是女方被拐卖的,却难以定上重婚罪。”</p>
这时丁玲说:“你们就放心吧,我去年听说,我儿子凌晨,因为经常喝酒喝多,他已经得了脑梗死,后来就倒在大路上,被路过的,好几辆大货车,给轧的粉身碎骨了。”</p>
武敌一听,从丁玲嘴里说出这番话,武敌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立即惊讶的看了丁玲一眼,问:“大姐,你这不会是说气话的吧?“</p>
这时只见丁玲,眼里噙满了伤心的泪水说:“我说的都是真的,你们看我给你们说那气话干嘛?再说了,他可是我的儿子,即使他再不好,我也不会用这样的话诅咒他啊?”</p>
武敌听丁玲这样说:“看了一眼服务员小翠说:“妹子,你就告诉她,你娘家的地址好吗?不然丁大姐,是绝对不会,就这样善罢甘休的!”</p>
只见丁玲摇摇头说:“不行,因为我要是说了,等将来,要是那个女人知道,是我告诉了你这个事,她和那个男的全家,绝不会轻饶了我?”</p>
要知道小翠能不能告诉丁玲,她娘家的住址,还有丁玲,能不能见到,她被拐卖的儿媳妇随意,最后的结局如何,咱们下集再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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