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5集:审问徐伟在小区撞死人的事(2/2)

这时刘殿臣问:“那我想问你,在2017年中秋节那天,你在你们小区门口,是不是干过啥事啊?”</p>

徐伟一听,马上有些心慌的说:“哦,原来是这回事啊刘警官。时间有点长了,你让我想想!”</p>

刘殿臣说:“没事的徐大公子,我有的是时间,你慢慢想想。”</p>

过了分钟后,徐伟说:“哦,刘警官,我想起来了,你问的是去年在中秋节时,那天我正开车往我们小区走,当我把车开进我们家那栋楼时,正好我往里拐,这时忽然就有,一个男人,骑着一辆电瓶车,往外走,他一下就撞在了我的轿车上,忽然这个人,就到在路上,后来心胀病复发就死了。后来交警大队,给做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我和骑电瓶车的人,各占50的责任。当时交通警察大队,让我赔偿死者,53万元钱,我不服就向江城市公安局,交通支队提出了复议。后来江城市交警支队,就改判我和骑电瓶车的人,他负有90的责任,而我负有10的责任。我赔偿他死亡费元,而骑电瓶车的人,应该赔偿我,修车费元,所以我一计算,还欠他元。后来我就通过交通支队,给他家属,拿去了元。后来这个骑电瓶车的小子,他的父母亲不干,于是就把我以故意杀人罪,告到了高新区公安分局,后来高新区公安分局的刑警大队,大队长石小东,亲自调查了此案,他调查后认为,交通警察支队做出的责任事故认定书没有错,于是这件案子,也就不了了之了。”</p>

这时刘殿臣说:“徐伟,那你说:死者的父母,说是你故意撞死他儿子,你当时给你父亲打电话,让你父亲,给你姨表姑打电话,给你找人,又是怎么回事?”</p>

徐伟说:“这个根本就没有那回事,那只不过,是那老两口子,想讹我罢了。”</p>

刘殿臣说:“行,你说是那老两口想讹你,那我问你,你在你们小区,你当时开车,有多少迈?”</p>

徐伟说:“我当时喝酒喝多了,记得好像,也就四十多迈吧?”</p>

刘殿臣问:“徐伟,你记得当时,你是喝酒了吗?”</p>

徐伟说:“记得,我当时是和我初中同学,也就是章鱼的侄子章昊,一起喝的。我们两个人,喝了一瓶五粮液,他当时喝了有四两,我喝了有半斤。”</p>

刘殿臣说:“那你当时开的是什么牌子的车?”</p>

徐伟说:“是我爸给我买的,劳斯莱斯。”</p>

刘殿臣问:“我说徐伟,你知道在小区里面,机动车,时速不能超过5公里吗?”</p>

徐伟说:“这个我不知道?怎么小区里面还有这个规定吗?”</p>

这时刘殿臣说:“徐伟,你知道你家,住什么区吗?”</p>

徐伟说:“知道啊!叫高新区柴南小区!”</p>

刘殿臣说:“徐伟,那我问你,你一进你们小区大门5米,在小区路边右侧,你看到有一个用红?,圈的5没有?”</p>

徐伟说:“我每天回家,都能看到啊?这怎么了?”</p>

刘殿臣说:“不怎么,那我告诉你,这个就是时速5公里的限速标志。你明知道小区里面,限速5公里,而你却开车时速40公里,另外你还喝酒驾驶。”</p>

徐伟面露微笑的说:“那又怎么样啊?咱们江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和高新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不是已经做出,我只负10责任的认定书了吗?”</p>

这时候刘殿臣,冷笑着点点头说:“行,有种。”说完,刘殿臣一咬牙,然后对张法规说:“张科长,你现在,先把这个徐伟给我押下去。”</p>

这时盛明辉,拿着徐凯旋的笔录,来到了刘殿臣跟前。</p>

刘殿臣问:“怎么样老伙计?那个徐凯旋招供没有?”</p>

盛明辉点点头说:“招了老板!”</p>

刘殿臣拿起徐凯旋的口供,仔细的看了一下说:“你没问他,当时怎么给他儿子,处理的开车撞死人的事?另外徐伟还承包过工程,听一位上访工人讲,这个徐伟,他还找章鱼,给他办过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p>

要知道后事如何,咱们下集再说。</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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