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5):损坏他人财物杖四十(2/2)

大灰的目光又在我胡萝卜上了,然后张开嘴开始吃,不再看身后。</p>

林岚站到了大灰的身侧,看了一下伤口,她也不敢贸然去碰。</p>

我继续喂大灰胡萝卜:“看,我们大灰比人还懂事,知道林姑娘是好人,所以就不会踢她。”</p>

林岚细细看完,向我行礼:“回大人,大灰是被鞭子打伤的。”</p>

“好。大灰,打伤你的人是否在堂上?你能否指认?”</p>

当我这句话问出口后,外面的老百姓都笑了。</p>

剩下的,要么僵硬,要么忍俊不禁。</p>

我拿起胡萝卜,走到大灰前方,用胡萝卜指向丁桂全:“是不是他?”</p>

大灰盯着我的胡萝卜看,要凑上来。</p>

我立刻指向吴金根:“是不是他!”</p>

大灰看到吴金根一下子叫了起来:“昂——昂——”</p>

一下子笑的人不笑了,露出了不可思议的表情。</p>

“嘶!这畜生成精了啊!”</p>

“是啊是啊,这是通了人性,会认人了。”</p>

“我就说狄大人审案有点看头。”</p>

大灰驴眼圆睁,往我身后躲。</p>

丁桂全女儿立刻跑上来,抱住大灰抚摸它的身体:“大灰不怕,不怕。”</p>

我也将胡萝卜给小姑娘,让她把大灰牵到一边。</p>

我坐回我的太师椅,秦昭在我身旁低着头,抿着唇,偷偷憋笑,乖巧的目光又偷偷看我一眼,赶紧侧看继续偷笑。</p>

我一拍惊堂木:“吴金根!”</p>

吴金根吓一哆嗦。</p>

“你用皮鞭殴打大灰在先,大灰踢你属于正当防卫!”</p>

“正,正当防卫?”吴金根整个人都傻了。</p>

更多的,是听不懂。</p>

外面的百姓也交头接耳起来,也不明白正当防卫是什么。</p>

我看向秦昭,秦昭也在细细思索,像是在检索脑中所有律令,寻找“正当防卫”这个词。</p>

我扯扯他的袍子,他才从人机中回神,看向我。</p>

我向他招手,他俯身到我面前。</p>

我压低声音问:“在别人要杀你时……”</p>

秦昭的耳朵开始发红,眨巴着眼睛,又开始羞涩。</p>

我继续说:“你进行防卫,把人打伤了,犯罪吗?”</p>

秦昭对着我的半侧脸虽然发红,但他的神情却在我的话中越来越认真,越来越专注。</p>

他深邃的眼中眸光倏然收紧,他微微惊叹:“原来这是正当防卫,这个词不错,可用在律令里。”</p>

说罢,他站起身,肃然目视前方:“正当防卫,就是我朝律令中,若他人欲伤害你,你可进行反抗,在本案中,吴金根对大灰伤害在先,大灰反抗在后,便是正当防卫,大灰无过错,亦无罪!”</p>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