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章 实质正义(2/2)

杨歌曜闻言,忍俊不禁道:“呵呵,你们这个时代的人,果然相当有生意头脑啊!即便是谈及司法公正之时,也能迅速联想到商贾之道,真是令人钦佩!</p>

“我想说的是,媒体的魅力远不止于售卖公告,那一点微薄之利!</p>

“媒体不仅仅是朝廷旨意的传声筒,更是反映平民心声的舞台。作为媒体,还应该站在平民的立场,对朝廷的决策进行深入的剖析与评论……”</p>

子阙眉头紧锁,质疑道:“这岂非太过大胆?朝廷的命令,岂容轻易置喙?若是赞同,不过是人云亦云;若是不满,又有谁敢公然表达?还写出来,贴在城门口。”</p>

杨歌曜微微一笑,解释道:“正因如此,要想大规模地推广,就需要获得朝廷的正式许可与庇护。没有官方的许可,任何尝试都将是徒劳。”</p>

子阙摇了摇头,叹息道:“那这个难办,倘若我就是国主,连我都不会允许这种事情,容易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造成有施国的动荡。”</p>

杨歌曜闻言,点了点头,表示理解子阙的担忧,但他随即话锋一转,道:“确实,任何权利若失去制衡,都可能成为祸患之源。</p>

“设立媒体,就相当于赋予了,那帮出公告人的媒体人,以言论自由之权,但他们言论自由的权利,必须得到制约!必须逐步建立完善媒体相关的律法。</p>

“首先,就是内容需要审核。一开始,可以暂由国主或者长老院审核他们的公告,当媒体越来越多的时候,可以设立专门的机构,比如公告司,承担审核的职责。</p>

“其次,媒体需要得到平民的监督,要建立平民检举媒体问题的渠道,要保护正常检举问题的平民,不会被报复。</p>

“还可以鼓励媒体之间相互监督,互相争鸣。</p>

“最核心的关键问题,律法要规定媒体有罪的常见标准,与严厉的惩罚措施。</p>

“而关键中的关键,律法要留有兜底条款,以防一小撮不良媒体人,钻律法的空子。”</p>

“最后,你要相信,平民们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才是最大的兜底,如果哪家媒体犯了众怒,被平民们打了,砸了,那就是活该!</p>

“律法要规定,对于这种群体事件,由长老院表决,以决定那些打砸之人是否有罪。而不是参考那些日常适用于个人的律法。”</p>

子阙闻言十分惊讶,道:“啊!?你刚才不是说‘赋予媒体言论自由的权利’吗?</p>

“又是审核,又是监督,还让平民来兜那么一个底,如此一来,岂不是根本就没有‘言论自由’了呀?</p>

“这还怎么反映平民的心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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