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56章 悬赏追逃(1/2)

在看望过父亲,安慰过母亲之后,徐景、徐斌、陈爱民几人,走出来跟老唐家和老徐家一堆人坐到了一起,一边了解着事情的经过,一边感谢着大家的帮忙。

病房里不能抽烟,但在楼下就没人管了,做为老徐家的长子,徐景这时候就得顶起事来。

他摸出随身带着的蓝娇(蓝盒的娇子烟),挨个人散了一圈儿,然后又一个个的亲手帮大家点上。

这堆人里,不是他舅、就是他叔叔大爷,都是他的长辈,即便他是个“当官”的,也得自觉把态度给端正咯。

一群人正说着话呢,三名警察走了过来,问他们道:“你们是老徐家的人吧?我们是市公安局刑警队的,过来了解点情况!”

交通肇事,如果情节轻微的条件下,是由交警部门的逃逸科来负责处理、追逃的。如果情节严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则会移交公安刑警来处理,这就属于交通肇事罪了!

在这起案件中,虽说没有造成人员死亡,或者财产重大损失,但毕竟也是致人“重伤”,如果硬要“上纲上线”,移交刑警来处理,也能说的过去。

关键就看公安部门的态度了。眼睛一闭,这事就归交警管了,眼睛一睁,不好意思,这事刑警就接手了。

交警和刑警,虽说都是公安部门,但对于肇事方来说,这起案件归哪个部门处理,对于他们将要接受的“惩罚”结果来说,很可能就不太一样了。

不用问,这事陈爱国虽然没有出面,但换部门来侦办,这背后应该还是有着他的影响力。

当然,这也算不上是“徇私舞弊”,只是在法律规定的合理范围内,从严、从重,直接就对案件来了个“顶格”处理罢了!

或许很多人会说,说到底,这不还是沾了权力的光吗?若是个没有任何背景的普通人,相关部门还会如此“重视”吗?

这话说的没毛病,不可否认的是,这种事情你可以不满,但在真实的社会中,“特权”就是一直存在的。并不会因为你的不满,他就会消失!

一场同样的车祸,换成两个不同的人,一个是县长的爹,一个是庄稼汉的爹,你觉得相关部门的重视程度会是一样的吗?

仅就这件事而言,陈爱国只是稍微“重视”、“关注”了一下,并没有动用手里的权力,去做一些超脱于法律的事,已经算是相当的自律和克制,恪守住了基本的底线和良知。

面对警方的问询,徐景很自然的站了出来。对方看到一身戎装的徐景,微微一愣,回过神来后,马上向徐景敬了个礼。

虽说地方和军队互不统属,但人家徐景再咋说也是个副县团级的干部,级别比面前的这几位警员可要高多了,最起码的尊重还是要的。

徐景回了个礼,沉声说道:“我是伤者的家属,有什么事你们问我就好了。”

由于当事人徐斌的父亲还没清醒过来,刑警队的同志只能先从外围入手,走访相关的知情人和目击者,收集一些对案件有价值的信息。

在双方交谈的过程中,自然是说到了肇事者逃逸的事,之前对此还一无所有的徐斌,一听撞人的跑了,到现在都没找到,当场就炸了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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